在南京这个国际大都市,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和观念的不断更新,非法同居现象似乎成为了一部分人选择的生活方式。然而,当非法同居引发法律纠纷时,很多人会问:“非法同居,法院会如何判决?”今天,南京离婚律师就通过一起实际案例,来深入了解南京法院在处理非法同居案件时的司法态度和法律依据。
案例背景:
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张先生非法同居五年,后因感情破裂起诉至南京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,要求分割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……
在现代社会,非法同居现象较为普遍,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却并不简单。作为南京离婚律师,我们经常遇到客户咨询有关非法同居的问题。本文将详细解答非法同居的几种情况及其处理方式,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。
###一、非法同居的定义及类型
非法同居,通常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现象。根据具体情况,非法同居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:
1.**无配偶者的非法同居**:即双方均未婚、离婚或丧……
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,所以在诉讼离婚中,让法院判决不准离婚,就要提供证明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,或者在法院调解时,双方达成协议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【诉讼离婚】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……
协议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:双方先就解除婚姻关系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权债务等问题,达成书面一致意见。而后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,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、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,直接办理离婚登记。
诉讼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:原告准备好民事起诉状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子女出生证明、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,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对方应诉,……
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,另一方不同意离婚,可单方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,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准予离婚。
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,经调解无效,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。
1、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,或一方有生理缺陷,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,且难以治愈的。
2、婚前缺乏了解,草率结婚,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,难以共同生活的。……
夫妻离婚后,就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争议的,双方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
第五十五条离婚后,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,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,应当另行提起诉讼。
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:
(一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……
协议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:双方先就解除婚姻关系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权债务等问题,达成书面一致意见。而后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,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、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,直接办理离婚登记。
诉讼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:原告准备好民事起诉状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子女出生证明、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,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对方应诉,……
1、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,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,可以要求多分财产。
2、离婚时,如一方生活困难,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。
3、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,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4、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、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。
5、一方有过错,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,并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……